估值知识体系
📑 本章目录

01 估值基础:企业价值的概念、价值类型与评估要素

学习目标:建立"估值是什么、估的是什么、在什么前提下估"的完整概念框架。这一章是全部后续内容的地基。

在体系中的位置:地基层 · 上一章 00-贯通导读 · 下一章第 2 章财务。价值桥以 00 节 0.3 为准,本章只讲清「评估对象三层」如何落到那座桥上。


1.1 什么是"企业价值评估"

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企业价值》(中评协〔2018〕38号,现行版)第二条给出的定义:

企业价值评估,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,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评定和估算,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。

拆解这句话,五个关键词:

关键词 含义 业务含义
资产评估机构/专业人员 有法定资质的主体 正式报告必须由评估机构出具,不是谁都能出
评估基准日 价值"定格"在哪一天 基准日之后的信息原则上不参与定价
特定目的 为什么估(融资?转让?质押?) 目的决定价值类型和方法选择
企业整体/股东全部权益/股东部分权益 评估对象的三层 100%股权≠80%股权≠整体价值
专业服务行为 有执业准则约束 不是拍脑袋,有程序、底稿、报告要求

评估对象的三个层次(务必分清楚)

准则第 9 条只承认三层评估对象。计算时中间会经过「经营性 EV」,但报告结论必须落到下面某一层(完整公式与现金处理见 00-贯通导读 0.3):

经营性企业价值(运营口径 EV)     ← FCFF 折现或 EV 乘数的直接结果
        ↓ +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现金 − 非经营性负债
企业整体价值(投入资本)           ← 准则所称「企业整体价值」
        ↓ − 付息债务 − 其他非股权要求权
股东全部权益价值(100% 股权)
        ↓ × 持股比例 ± 流动性 / 控制权调整
股东部分权益价值(如 30% 股权)

实务陷阱:四板业务中经常出现「把 EV 当股权价值」或「把 30% 股权按比例直接乘、不做控制权/流动性调整」。企业有大量付息债务或大量现金时,经营性 EV 与股权价值可以差出一截。记住:FCFF 折现得到的是经营性 EV,要加回非经营项目、再减去付息债务,才是股东全部权益。 现金已经含在「整体价值」里就不要再加一遍。

1.2 价值类型:估值的"坐标轴"

价值类型是评估结论的性质规定,回答"我估的这个数是什么意义上的价值"。企业价值准则第十条明确: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、市场条件、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,恰当选择价值类型。企业价值评估中常见的价值类型有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。

参照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》,主要价值类型如下:

价值类型 定义 典型场景
市场价值 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,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绝大多数四板业务(股权转让定价、融资定价、质押评估)
投资价值 评估对象对于特定投资者特定投资目的的价值 战略投资者眼中的协同价值、并购估值
清算价值 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、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,或者评估对象处于清算状态下,评估对象出售所能实现的合理价值 企业破产、停业清算、强制变现
残余价值 机器设备、房屋建筑物等丧失使用价值后,经拆除、清理后的净收益 单项资产评估
在用价值 评估对象作为组成部分继续使用情形下的价值 持续经营假设下的资产价值

为什么价值类型如此重要

同一个企业,在不同价值类型下结论可以差出数倍。 例:

业务启示:跟企业沟通时,第一步永远是问清"你要这个估值做什么用"。企业主常觉得"我的公司值 1 个亿",但如果目的是银行贷款质押,银行认的是市场价值甚至清算价值——期望管理从价值类型开始。

1.3 评估基本要素(受理前应明确的事项)

受理评估业务前,准则第 8 条要求明确下列基本事项(前八项是主干,第九项是兜底):

  1. 委托人的基本情况;
  2. 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;
  3. 评估目的
  4.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
  5. 价值类型
  6. 评估基准日
  7.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;
  8. 评估假设
  9. 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。

记忆口诀:「谁(委托方)找谁(被评估单位)为了啥(目的)估什么(对象)算什么(价值类型)在哪天(基准日)什么前提(假设)给谁用(使用范围)」。任何一个要素不清楚,报告就可能被推翻。

1.4 评估假设:估值的"前提条件"

假设是估值的边界,写进报告必须披露。常见假设:

假设类型 内容
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按现状继续经营,不破产清算(绝大多数收益法/市场法的前提)
公开市场假设 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充分竞争地交易
清算假设 资产被迫出售/快速变现
经营环境假设 宏观政策、行业监管、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
财务数据假设 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、完整、可比
特定用途假设 针对特定目的(如并购)设定的假设

实务陷阱:假设是报告"免责条款"和"责任边界"的统一体。假设写宽了报告没说服力,写窄了容易踩雷。四板企业普遍财务不规范,"财务数据真实完整"假设几乎必写,同时要在报告中披露尽调中发现的财务瑕疵。

1.5 评估基准日:价值的"时点"

1.6 价值的本质:一切估值方法的共同内核

所有估值方法(无论收益法、市场法、成本法)背后共享同一个经济学直觉:

价值 = 未来能给所有者带来的经济利益,换算到今天的金额。

三种方法回答不同问题。企业价值准则第 17–18 条:先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;适合采用不同方法的,应当采用两种以上,再按第 39 条综合形成结论(不是简单平均,见 00 节 0.4.3)。

1.7 小结与思考题

小结:估值 = 在特定基准日、特定目的、特定假设下,对特定对象的合理价值的专业判断。价值类型定方向,评估要素定边界,方法技术定量级。

思考题(参考要点见 附录):
1. 收益法 FCFF 折现得到经营性 EV 8,000 万(未含现金),付息债务 3,000 万,超额现金 500 万,无其他非经营项目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多少?若这 8,000 万已经是「含现金的企业整体价值」,答案差在哪?
2. 某企业主要资产是厂房和土地(账面值 3,000 万),但连年亏损。对它做贷款质押评估,你会选什么价值类型?为什么?
3. 企业主说「我去年刚融资 2,000 万占了 20%,所以我现在值 1 个亿」,这句话犯了什么概念错误?(提示:最近融资价 ≠ 自动等于市场价值,见第 8.3.5 节)


延伸阅读参考文档/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企业价值(中评协2018-38号).pdf 第一、二章(总则、基本遵循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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